01-04-2025 - 30-04-2025
「水上運動及康樂主題區」海洋新幹線水上活動中心
灣仔鴻興道「水上運動及康樂主題區」 (港鐵會展站A2出口步行大約5分鐘)
180

海洋新幹線水上活動中心(水上單車租借(2人))(2025年4月推廣優惠)

01-04-2025 - 30-04-2025
「水上運動及康樂主題區」海洋新幹線水上活動中心
灣仔鴻興道「水上運動及康樂主題區」 (港鐵會展站A2出口步行大約5分鐘)
180

水上單車正式加入海洋新幹線,器材操作簡單,市民可以在水上活動中心範圍內乘坐,感受維港的景色。

租賃水上單車 時間:

備註:

  • 參加者需另行支付網上售票系統手續費$10
  • 水上單車的操作最多1人,水上單車上可容納2人,包括1位大人操作和1位兒童前坐。大人指的是11歲或以上的人士,而兒童是指8歲以上的兒童,兒童可以坐在前面的座墊上,家長或監護人需自行負責兒童的安全。
  • 每逢星期五、六及公眾假期,2025年4月開始現場亦接受即場報名。提取和交還水上單車時間與網上預訂相同。

地圖:


注意事項:

甲部:參加資格及條件

  1. 此活動適合11歲或以上人士參加。
  2. 水上單車的使用人數上限為2人,包括1位大人和1位兒童。大人指的是11歲或以上的人士,而兒童是指8歲以上的兒童,兒童可以坐在前面的座墊上,家長或監護人需自行負責兒童的安全。
  3. 11歲至13歲的青少年在申請租用水上單車時,須與家長╱監護人一起租用水上單車進行水上活動(比例1:1),可自行選擇租用2架水上單車或租用1架水上單車在同一時段進行活動。
  4. 14歲至17歲的青少年必須首先徵求家長或監護人或其家長或監護人的授權人同意及代為簽署聲明。
  5. 參加水上活動需要一定體力,為參加者健康着想,本會建議參加者在參與活動前,先行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參加。65歲或以上長者及長期病患者應先徵詢醫生意見,有需要時請於活動配備所需之藥物及在參加表格填寫有關病歷以作記錄。
  6. 參加者如在活動前 24 小時內患有以下疾病,包括但不限於發燒、咳嗽、傷風/感冒、作嘔、腹瀉、嘔吐、皮疹、皮膚病、心臟病、肺病、血友病、腦癇症、接觸動物時出現暈浪、昏厥/眩暈/失去知覺徵狀、對動物或水有恐懼、對魚敏感或免疫缺損者,主辦方並不建議參與本活動。
  7. 參加者必須懂得游泳,並能穿着衣服游泳最少50米。
  8. 參加者若感染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香港法例第 599 章)第一附表中載明之任何傳染病 (註1) ,均不能參與本活動。
  9. 如主辦方於任何時候觀察到參加者的健康狀況不宜學習或出現傳染病病徵,如發燒、呼吸道徵狀(如咳嗽、流鼻水、喉嚨痛)、紅眼症、紅疹、皮膚破損等,主辦方有權終止其活動,以策安全。
  10. 參加者若身體不適,請留在家中休息,以保障所有參加者之安全。如有需要,主辦方亦會要求身體不適的參加者於活動進行期間離開。
  11. 本會已為參加者提供公眾責任保險,如需額外保障,參加者應按需要而購買其他合適的保險。
  12. 若參加者作出對他人或其他參加者構成危險或不安的行為,或不遵從主辦方發出的指引,主辦方會在適當情況下請該參加者離開,該家長/監護人 (註 2) 亦必須負責參加者之安全及行為。主辦方不會對任何因行為問題而離開的參加者作出任何賠償。
  13. 若主辦方認為有參加者作出令人無法容忍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對其他在場人士作出滋擾、對其他人造成身體上的傷害、使用可能令人厭惡或煩擾的言語或動作、作出不雅的行為、違反香港法例的行為等,主辦方有權請該參加者即時退出本活動。
  14. 參加者須遵守所有場地的附例及安全規則。
  15. 如參加者在活動期間遺失或損毀主辦方財產,參加者須照價賠償。
  16. 參加者在遇上緊急事故時,必須遵從主辦方的指示迅速離開活動場地。
  17. 活動進行期間,參加者均須絕對遵從主辦方之指示,其不得擅自離開團隊。
  18. 參加者必須在指定活動範圍內使用水上單車,不得在區內游泳,也不得未經本會同意超越浮波界線。若發現參加者擅自離開指定活動範圍,本會有權請核參加者離開,如不在指定活動範圍進行活動時發生任何意外,本會一律概不負責。
  19. 基於安全考慮,參加者使用水上單車期間應避免與其他船隻發生碰撞,並且不可攜帶寵物上船。
  20. 主辦方擁有最終權力決定任何參加者是否適合參與活動,並在確保安全或秩序之情況下,有權拒絕任何人士參與活動。
  21. 如在活動期間遇上天氣及海面情況欠佳,主辦方有權要求參加者折返、暫停或中止水上活動。

註 1 :最新之《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香港法例第 599 章)第一附表中載明之傳染病可參閱以下連結:

註 2:「監護人」的涵義與《未成年監護人條例》中該詞的涵義相同。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99!en-zh-Hant-HK?INDEX_CS=N&xpid=ID_1438403500650_003

乙部:基本條款及報名須知

  1. 參加者必須準時到達指定地點集合,詳情可參閱詳細地圖,逾時不候。
  2. 參加者於簽到時必須帶同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副本核對身份,未滿十八歲之參加者需要在活動當天填寫家長同意書,否則主辦方有權拒絕參加者參與水上活動。
  3. 報名一經確定,參加者不得轉換參加者姓名,活動名額亦不得轉讓。
  4. 活動以廣東話進行。
  5. 請各參加者穿著輕便水上運動服裝,自備足夠飲用水、帽子、洗滌用品、後備衣物、防曬用品及雨具。
  6. 參加者於活動進行期間必須穿著標準之救生衣或助浮衣和包跟及包趾膠鞋 ( 不可穿著沒有保護足踝功效的拖鞋或涼鞋 ) ,並穿著適合水上活動的泳衣、泳褲、太陽帽、輕便透氣及略為貼身的長袖外衣。
  7. 活動場地未必能提供足夠儲物櫃保存私人物品,參加者需自行保管財物及避免攜帶貴重物品到活動場地。如參加者有任何遺失財物 或任何種類之損失或任何損害,主辦方恕不負責。
  8. 主辦方對參加者之任何財物及/或任何種類之損失或損害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 活動會在海上進行,如果參加者容易出現暈船反應或感到不適,請自備藥物。主辦方並不會為任何參加者提供藥物。
  10. 如因天氣惡劣或其他特殊情況 ( 如器材或場地進行緊急維修等 ) 而須取消活動,主辦方將通知受影響的參加者有關安排 ( 請參閱惡劣天氣安排 );其他私人理由一律不接受改期。
  11. 所有活動行程或內容如有需要作臨時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12. 主辦單位將於活動期間進行拍照、錄影及錄音,參加者出席活動即代表同意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所拍攝的相片、影像、肖像及任何形式之記錄,在主辦單位的任何渠道以任何形式作公開展示、發布或宣傳用途,並且不須另行通知參加者或向參加者支付任何形式的酬勞。我們會於活動日後的合理期間內採取所有切實可行步驟銷毀閣下的個人資料。
  13. 如活動有任何更改或爭議,本計劃保留最終決定權,參加者不得異議。
  14. 如對活動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852 ) 5298 4279 (劉先生)。